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为进一步方便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目前已开通网上申办功能,一起来了解↓
01
什么是公益事业捐赠
(资料图片)
票据?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02
取得该票据的优势有哪些?
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社会组织在接受捐赠时,能够合法确认捐赠收入(捐赠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不需缴纳增值税),并能有效配合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优惠政策(即“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符合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不需缴纳所得税),使机构能够将接受捐赠所得全部用于公益事业,从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03
哪些非营利事项可申领
该票据?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自愿、无偿原则,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事业捐赠财物时,可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其中所称的公益事业,是指下列非营利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04
如何网上申办公益事业
捐赠票据?
一、申报
登录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mzj.sh.gov.cn/shzz/index.html)后,依次点击“其他”>“公益票据申领”即可进入社会服务机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管理模块,如下图1、2所示:
图1
图2
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公益票据填报页面。下图3所示:
图3
当输入框为灰色样式时表示该选项内容固定无法修改,当输入框样式为淡黄样式时代表该选项必填。当前页全部填写完成进行保存操作之后左侧导航条会亮起绿灯代表对应页面填报完成。如下图4所示:
图4
当左侧绿灯全部亮起后,点击最后一页的提交按钮,进入电子签章页面。如下图5所示:
图5
打开最新版本的协卡助手,并插入ukey(法人一证通),左侧文件签署栏会跳出电子印章。将左侧的电子印章拖动到对应的签章位置后,点击右上角的完成签署按钮并输入ukey(法人一证通)密码,当跳出绿色打钩字样页面时代表完成签署,流程转至民政部门审核审批阶段。如下图6、7所示:
图6
图7
注:公益票据填报系统与电子签章系统系两个不同的系统,当使用双核浏览器时需注意两个系统之间的浏览器模式需保持相同,否则可能会出现两个系统之间无法顺利跳转的情况导致签署失败。
二、查看和下载
当公益票据签署完成之后可以在公益票据管理页面内点击查看按钮进行查看填报内容。点击下载pdf文档按钮即可下载带签章版本的pdf文档。右侧则会显示业务老师的经办记录。当公益票据被退回、不通过时可以进入查看页面内查看经办记录的备注信息调整填报内容。当审批流程结束后,点击下载登记机关签章备案表可以下载登记机关已签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备案表。如下图8、9所示:
图8
图9
三、到财税部门继续办理
市级民非单位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备案表》等材料报送至上海市国库收付中心业务二科(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3楼,联系人:张老师,63770809),所需具体材料请拨打上述电话号码咨询。区级民非单位请咨询区财政相关部门。
财政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审核所需的其他材料,以财政部门要求为准。
友情提醒:在民政部门登记、并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并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自觉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上观号作者:上海民政